以下沖突規范中屬于重疊適用的是()
2025-08-12 來(lai)源:中國教育(yu)在(zai)線
這(zhe)道題(ti)考的是(shi)國際私(si)法(fa)里(li)的沖突(tu)規范,選A對吧?先(xian)說(shuo)說(shuo)這(zhe)四(si)個(ge)選項(xiang)到底在比什么。咱們先(xian)從最(zui)簡(jian)單的開始看(kan)。

侵權行為地法律優先
選項A說的是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要按侵權地法律來算。但有個特別的地方——如果中國法律不認為國外發生的侵權行為是侵權,那就不算侵權。這其實就是典型的屬地原則,也就是“侵權行為地法”。這種情況下,只要侵權行為發生地的法律被優先適用,就屬于單一適用的典型例子。
方式適用多法
選項B提到法律行為的方式可以適用行為地法,也可以用調整行為效力的法律。這里的關鍵是“可以”,說明兩種法律都有可能被采用,但并沒有強制要求同時適用。這種選擇適用的模(mo)式,跟(gen)題目(mu)要求的“重疊適用”不(bu)太(tai)一樣(yang)。
多種方式都有效
選項C說法律行為的方式只要符合行為內容的法律、行為地法或當事人本國法,都算有效。這里用了“或者”,說明只要滿足其中一個條件就行。這種擇一有效的邏輯,和重疊適(shi)用的“同時滿足”有本(ben)質區別。
本法為主+地法補充
選項D提到法律行為的方式要按支配該行為的同一法律,但要是符合行為地國對方式的要求也算數。這其實是主法+補充規則的組合,屬于混(hun)合適用(yong),但同(tong)樣不(bu)是必須同(tong)時適用(yong)多個法(fa)律。
為什么選A?
真正符合“重疊適用”的只有選項A。因為當侵權行為發生在中國境外時,既要考慮侵權地法律,又要考慮中國法律的認定。這種同時適用兩個法律體系的(de)(de)(de)情況,就是(shi)(shi)典型的(de)(de)(de)重疊適(shi)用(yong)。其(qi)他(ta)選項要么(me)是(shi)(shi)選擇適(shi)用(yong),要么(me)是(shi)(shi)擇一有(you)效,只有(you)A同時涉及了兩個(ge)法律(lv)體(ti)系的(de)(de)(de)適(shi)用(yong),這才(cai)符合(he)題干要求(qiu)。
這道(dao)題(ti)其實是(shi)(shi)在考(kao)對“重疊適(shi)用(yong)”這個(ge)概念的(de)(de)理解。簡單說(shuo)就是(shi)(shi):當(dang)一(yi)個(ge)法(fa)律問題(ti)需要同時考(kao)慮兩個(ge)國(guo)家的(de)(de)法(fa)律時,就屬于重疊適(shi)用(yong)。而其他(ta)選項都是(shi)(shi)單獨適(shi)用(yong)某個(ge)國(guo)家法(fa)律的(de)(de)情況(kuang),所(suo)以正確答案只能是(shi)(sh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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