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新增專科專業監督管理辦法試行
2025-07-08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根據《國務(wu)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pi)行政審(shen)批(pi)項目(mu)的決(jue)定》(國發〔2014〕5號)精神,高(gao)等教育(yu)(yu)自學(xue)考(kao)試專(zhuan)(zhuan)科(ke)(ke)專(zhuan)(zhuan)業(ye)審(shen)批(pi)事(shi)項下放至省(sheng)級人民政府(fu)教育(yu)(yu)行政部(bu)門。為(wei)加強我區自學(xue)考(kao)試新增專(zhuan)(zhuan)科(ke)(ke)專(zhuan)(zhuan)業(ye)的管理,促進自學(xue)考(kao)試專(zhuan)(zhuan)科(ke)(ke)專(zhuan)(zhuan)業(ye)管理的制度化(hua)、規(gui)范化(hua)和科(ke)(ke)學(xue)化(hua),現制定如下監督管理辦(ban)法:

一(yi)、監督檢查對(dui)象
新增高(gao)等教育自學(xue)考(kao)(kao)試專科專業的(de)全日制普通高(gao)等學(xue)校(以下稱為“主考(kao)(kao)高(gao)校”)。
二、監督(du)檢查內容
(一(yi))檢查主考(kao)高校是否具備開(kai)考(kao)自考(kao)專科專業(ye)條件。
(二)檢查自考專科專業(ye)開考方(fang)案。含人才需(xu)(xu)求(qiu)報告(行業(ye)需(xu)(xu)求(qiu)、報考對象(xiang)、預計報考規(gui)模)、專業(ye)論證報告(指導思想(xiang)、培養目標(biao)與基(ji)本要求(qiu)、學歷(li)層次與規(gui)格、課(ke)程(cheng)名稱與學分、課(ke)程(cheng)的命題(ti)組(zu)織方(fang)式、實踐性環節學習考核要求(qiu)、課(ke)程(cheng)內容說明、課(ke)程(cheng)考試大綱、教材等)以及首次開考時間。
(三)檢(jian)查自考(kao)(kao)專科(ke)專業是否在全(quan)國考(kao)(kao)委制(zhi)定的(de)《高等教育自學考(kao)(kao)試(shi)專業目錄(lu)》范圍內(nei)。
(四)檢查自考(kao)專科專業課程設置是否符合全(quan)國考(kao)委(wei)《高等教育自學考(kao)試專業基本規范》。
(五)檢(jian)查自考(kao)專(zhuan)科專(zhuan)業(ye)課程代碼設置是否符合(he)有關規定(ding)。
(六(liu))檢查(cha)自(zi)考(kao)專科專業(ye)在自(zi)治區自(zi)考(kao)委進行(xing)登(deng)記的情況。
(七)檢查主考(kao)高校是否(fou)具有符合要求(qiu)的(de)專業師資力量、教育教學資源(yuan)和實(shi)驗實(shi)習條(tiao)件。
(八)檢查(cha)主考(kao)高(gao)校是否有(you)專門的自(zi)學(xue)考(kao)試管理機構,是否有(you)專職(zhi)工(gong)作人(ren)員、經(jing)費等保障措施。
三、監督檢(jian)查方式
(一)對新增自考專(zhuan)科專(zhuan)業開(kai)考情況進行登記。登記材料包(bao)括專(zhuan)業開(kai)考必要性(xing)、可(ke)行性(xing)、開(kai)考方案和(he)專(zhuan)家論證報告。
(二)通過自(zi)學考(kao)(kao)試統一(yi)考(kao)(kao)試檢(jian)測主考(kao)(kao)高校開設專科專業教學質量情況(kuang)。
(三)不(bu)定期對主考高校(xiao)專科專業開設情況進(jin)行檢查評估。
四、監督檢查措(cuo)施
(一)每(mei)年(nian)上半年(nian)對主(zhu)考高校(xiao)下一年(nian)度新(xin)增的專科專業進行登記。
(二)組織專家對主考(kao)高校登(deng)記材料進行分析論證,不定期對主考(kao)高校開展檢查評估工作(zuo)。
五、監督檢查程序
(一(yi))自(zi)治區自(zi)考(kao)委辦公室發文布置登記下(xia)一(yi)年度新增專科專業和開(kai)展檢查評估等工作。
(二)主考(kao)(kao)高校在規定時間將登記材料上報自治(zhi)區自考(kao)(kao)委辦(ban)公(gong)室。
(三)組織專家(jia)對登(deng)記材料進(jin)(jin)行分析論證(zheng),或進(jin)(jin)校實地(di)檢查,聽取匯報(bao)。
(四)對(dui)符(fu)合規定的專科專業,予以登記(ji),并于12月(yue)底(di)公布新(xin)增專業;對(dui)不符(fu)合規定的,向主(zhu)考高校說明理由,不予登記(ji)。
(五(wu))監督檢查(cha)的相(xiang)關資料(liao)歸檔。
六(liu)、監督檢(jian)查(cha)處理
(一)對不(bu)符(fu)合(he)規定的專科專業,不(bu)予登記,不(bu)予開考。
(二)已登記專(zhuan)業(ye)(ye)的畢(bi)(bi)業(ye)(ye)生,可在(zai)全國高(gao)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進(jin)行畢(bi)(bi)業(ye)(ye)證書(shu)電子注冊;未登記專(zhuan)業(ye)(ye)的考生,則(ze)不予畢(bi)(bi)業(ye)(ye),不能進(jin)行畢(bi)(bi)業(ye)(ye)證書(shu)電子注冊。
(三)主考(kao)高校新(xin)增專(zhuan)科(ke)專(zhuan)業的(de)監督(du)檢(jian)查情(qing)況在自治區招(zhao)生考(kao)試院(yuan)官網進行公(gong)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