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部分直屬事業單位機構調整的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部分直屬事業單位
機構調整的通知
教人廳函〔202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部內各司局、各直屬單位:
經中央編委批準,按照深化事業單位改革的要求,教育部部分直屬事業單位進行了調整,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1.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和教育部教育發展研究中心整合,組建新的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
2.課程教材研究所和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教材發展中心整合,組建新的課程教材研究所。
3.教育部外資貸款事務中心并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組建新的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4.教育部高等學校社會科學發展研究中心和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整合,組建教育部高等學校科學研究發展中心。
5.中央電化教育館和教育部教育裝備研究與發展中心整合,組建教育部教育技術與資源發展中心,保留中央電化教育館牌子。
6.新建成立教育部宣傳教育中心。
7.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更名為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
8.教育部考試中心更名為教育部教育考試院,保留原加掛的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中心、國際教育測量交流與合作中心牌子。
9.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學評估中心更名為教育部教育質量評估中心。
10.教育部職業技術教育中心研究所更名為教育部職業教育發展中心。
特此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
2022年2月16日
免責聲明:
① 凡本(ben)站(zhan)(zhan)注(zhu)明“稿件(jian)來源:中國教育在線”的(de)所有文字、圖片和音(yin)視頻(pin)稿件(jian),版權均屬本(ben)網(wang)所有,任(ren)何媒(mei)體、網(wang)站(zhan)(zhan)或個人未經本(ben)網(wang)協(xie)議授權不(bu)得(de)轉(zhuan)載(zai)、鏈接、轉(zhuan)貼或以其他方式(shi)復制發表。已經本(ben)站(zhan)(zhan)協(xie)議授權的(de)媒(mei)體、網(wang)站(zhan)(zhan),在下(xia)載(zai)使用時(shi)必(bi)須注(zhu)明“稿件(jian)來源:中國教育在線”,違者本(ben)站(zhan)(zhan)將依法追究責任(ren)。
② 本(ben)站注明(ming)稿件(jian)來源(yuan)為其(qi)他媒(mei)體的文(wen)/圖等(deng)稿件(jian)均為轉載(zai)(zai)稿,本(ben)站轉載(zai)(zai)出于非商(shang)業性的教育(yu)和科研(yan)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tong)其(qi)觀(guan)點或(huo)(huo)證實其(qi)內容(rong)的真實性。如轉載(zai)(zai)稿涉(she)及版權等(deng)問題,請作者(zhe)在兩周內速來電或(huo)(huo)來函聯系。




中國教育在線


